(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7日電)好樂迪公司108年2月發布有關將與錢櫃合併的重大訊息,董事長顏瓊章等人被控於重大訊息公開前後買賣股票。北檢今天依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起訴顏瓊章等5人,請法院減輕其刑。
台北地檢署指出,好樂迪與錢櫃公司有合併意向,雙方董事長於民國107年12月初決定啟動合併案,錢櫃公司董事長練台生於108年1月決定併購架構,以錢櫃取得好樂迪股份的方式進行併購,錢櫃、好樂迪各主管均簽署保密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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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樂迪於108年2月召開董事會通過股份轉換後發布重大訊息,內容為「本公司於今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與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使本公司成為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且終止股票上市案」。
檢方表示,顏瓊章與好樂迪監察人陳美純、財務部經理林秀娟、財務部專員吳家茹、錢櫃營運長兼協理榮建勳在重大消息明確後、公開後18小時內,以證券帳戶買賣好樂迪、錢櫃股票。顏瓊章擬制性虧損新台幣1238萬餘元,榮建勳擬制性虧損2萬2000元。其餘3人則盈虧數千至數萬元不等金額。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等罪起訴顏瓊章等5人,檢察官考量5人在偵查中自白犯行,且自動繳交犯罪所得,請法院減輕其刑。(編輯:李錫璋)114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