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6日電)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將於7月22日施行,為首部揭弊保護專法,法務部今天召集檢警調廉4大執法系統辦理新法說明會,協助熟悉法規,強化執法量能,推動廉潔政府與人權保障。

法務部長鄭銘謙於會中致詞表示,保護揭弊者一直是法務部重要政策方向,新法施行是揭弊保護制度的重大里程碑,也是推動廉能治理的重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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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銘謙強調,未來司法與執法機關是案件受理與偵辦的第一線,也是守護揭弊者人身安全的重要防線,各單位在查明真相的同時,兼顧人權保障,審慎落實保護程序,展現對制度的重視與實踐決心。

法務部新聞資料指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今年1月22日經總統公布,6個月後施行,期程緊迫,為保障揭弊者權益及確保實務運作順暢,廉政署積極籌備,盤點適用範圍。

法務部指出,廉政署除與各機關確認新法適用範圍、弊端類型,也邀集相關單位及利益團體諮詢意見,檢視現行制度,廣納意見,並研擬施行細則草案;同時籌設「揭弊者保護委員會」,規劃運作方式及法律諮詢等保護措施。

另外,廉政署針對泛公部門內部,於5月至6月間辦理4場「種子講師工作坊」,培訓174名種子講師,強化各單位政風人員的新法專業知能與應對能力,並協助各機關建構保護措施,擴大宣導效益。

法務部表示,新法針對泛公部門揭弊者提供「3保1減」措施,涵蓋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及責任減免,並設計舉證責任倒置、揭弊抗辯優先調查等程序保障,確保揭弊者權益不受侵害。

法務部強調,打造「安心吹哨」制度環境是廉能政府重要基礎,將持續於北、中、南區辦理分區說明會,協助各機關熟悉新法,提升實務執行量能,攜手建立「勇敢揭弊、安心有保障」的友善文化,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邁向廉潔透明的現代政府。(編輯:李錫璋)1140626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將於7月22日正式施行,為台灣首部揭弊保護專法,法務部26日召集檢警調廉4大執法系統辦理新法說明會,也將持續於北、中、南區辦理分區說明會,協助各機關熟悉新法,提升實務執行量能。中央社記者謝幸恩攝 1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