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部道路安全統計結果顯示,今年1至4月,全台行人死亡人數共75人,和去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終止行人死亡人數屢創新低趨勢。為擺脫行人地獄困境,交通部今(19)日宣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未禮讓行人致重傷或死亡罰鍰自6月30日起,調整為3.6萬新台幣。
交通部指出,自112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未停讓行人罰則修正實施後,行人死亡人數由原本的380人,減少為366人。然而,行人死亡案件中,共有83人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喪命,約佔2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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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表示,未遏止駕駛人存僥倖心態,而未依規定停車,禮讓行人,交通部與內政部再度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統一裁罰基準,以及處理細則,自6月30日起,將在母法授權的法定罰鍰額度內,將未停讓行人致人輕傷罰鍰金額由7200元調整為1.8萬元;未停讓行人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將一律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最高額度,裁罰3.6萬元。
針對今年1至4月行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不降反升議題,交通部說明,目前除了修法加重車輛不禮讓行人致人死傷,及無照駕駛等不良駕駛行為罰則外,未來也會持續推動擴大車輛停止線與行人穿越線之間距離、設置行人庇護島、設置行人專用號誌等行人安全措施,讓台灣早日擺脫行人地獄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