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陳沂日前因轉載「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粉專圖卡,譏諷圖卡上有錯字,並順勢推銷代言的葉黃素食品,遭律師李怡貞提告。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陳沂。台北地院今日再度開庭,陳沂今(18)日受訪抱怨,覺得自己被告很莫名其妙,並稱Meta的虛擬替身的著作權是屬於Meta的,沒想到會有人占為己有。她也很擔心下次開庭是否要傳祖克柏來證明著作權是Meta的。

律師李怡貞臉書粉專於2023年5月28日發出一張圖卡,上面寫道:「然候就算四八兩這樣罵我,我還是覺得她剪短後比之前更像宋慧喬,這方面我立場很堅定」字句,遭陳沂轉載,稱文句中的「然候」寫錯,同時順勢推銷自己代言的葉黃素保健食品,附上折扣優惠連結,並以「妳真的需要葉黃素」字句譏諷李怡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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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李怡貞對於陳沂轉載感到不滿,認為她與葉黃素廠商違反《著作權法》,並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陳沂未經李怡貞同意,以截圖方式重製圖卡再上傳網路,促銷葉黃素食品,侵害他人著作權,依法提起公訴。對此,陳沂則否認犯行,強調李怡貞圖卡中的虛擬替身是Meta生成,其著作權屬於Meta,而李怡貞僅有使用權;至於文字部分,陳沂稱李怡貞既然說是廢文,那就沒有著作權的問題。

對於陳沂說法,李怡貞則反駁,稱不告而取就是偷,而陳沂身為法律系高材生,卻在網路上說她和詐騙集團在一起,貶損她的名譽。李怡貞也強調,她不是沒給過陳沂機會,但陳沂不僅在網路上帶風向、貶損她,還嗆檢察官不懂著作權,惡性重大,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台北地院今日再度針對本案開庭。陳沂受訪時無奈表示,覺得自己被告很莫名其妙。她表示,大家都知道Meta的虛擬替身的著作權是屬於Meta的,沒想到會有人占為己有,她很擔心下次開庭是否要傳祖克柏來證明著作權是Meta的。

陳沂還說,這個案件可以說是浪費訴訟資源,而這些資源理應讓給更需要的人。基於此理由,她是願意和解的,不過李怡貞不願意,甚至還在庭上聲淚俱下,一下控訴自己諸多霸凌、還將她跟詐騙集團掛鉤在一起,還一直強調承受各種委屈等等,因此堅持提告不願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