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4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於114年4月底召開,決議各類構造房屋標準單價較108年標準單價表(105年7月以後房屋適用)實際平均調幅為21%,這次調升適用今年7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建房屋,既有房屋不受影響。此外,考量人口高齡化及建築型態轉變為大樓,電梯已屬生活必需設備,配合此次標準單價調整,適用新標準單價之房屋裝設電梯不再額外加價課徵房屋稅。
財稅局說明,近年房屋建築成本已有顯著漲幅,以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113年營造工程物價指數平均漲幅較80年已達153%,此次調整前臺南市標準單價增幅僅較花蓮縣高為全國末段班,這次調整後,在六都中調幅與桃園市相當,已提升為綠燈等級,仍較臺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為低,估計114年7月1日以後新建房屋,約有1.6萬戶受影響。
財稅局進一步說明,影響房屋稅評定現值有標準單價、折舊及地段率。此次除標準單價調整外,地段率調升路段有170個,主要是重大建設、商圈及繁榮道路、新興區域的路段,並且衡平考量區域發展情形,適度調降3個路段,調升(降)幅多為5%,調升路段預估影響約1.7萬戶,以114年期房屋稅開徵查定戶數76.5萬戶僅占2.2%,絕大多數房屋不受影響。相關資訊可至財稅局網站(https://www.tntb.gov.tw/)首頁/主題專區/房屋稅專題/房屋稅調整專區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