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有專家建議將新冠抗病毒藥物適用年齡下修至50歲,疾管署今(13)日回應表示,截至6月9日,國內50至64歲本土新冠重症個案共105例,其中87%患有慢性疾病,原已符合抗病毒藥物公費使用資格。疾管署強調,現行藥物給付對象涵蓋範圍足夠,無須擴大至無慢性病的健康成人。
疾管署指出,疫苗接種仍是預防新冠重症與住院的最有效方式,國際研究也已證實疫苗保護力優於口服藥物。該署進一步說明,目前國內50至64歲族群的JN.1疫苗接種率僅為8.9%,建議此年齡層應優先補齊疫苗劑次,避免過度仰賴藥物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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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新冠疫情仍處流行階段,重症與死亡人數持續增加,疾管署呼籲包括65歲以上長者、機構住民與免疫功能低下者等三類高風險對象,若第1劑疫苗接種已達2個月(60天)間隔者,應儘速施打第二劑。未曾接種者也請儘早前往接種,以降低重症風險。
疾管署統計,疫情已於上週達高峰,雖預估本週起將逐步趨緩,但流行仍會持續至8月初,目前正值重症與死亡上升階段,呼籲民眾不可掉以輕心。
自6月11日調整第二劑接種間隔後,至6月12日短短兩日內已有6,541人完成接種,整體疫苗打氣也回升,6月9日至12日全國新增接種約3.8萬人,為今年同期第三高。
為因應接種需求,疾管署表示,將持續每週配送疫苗,並協助各縣市推動機構住民接種作業。提醒民眾,除已接種者外,凡年滿6個月尚未接種疫苗者皆應儘早施打,以保護自身與家人健康。接種資訊可至疾管署「新冠最新防疫專區」或地方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