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賴中強指,國民黨立委連署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正草案,企圖將禁限制水域去主權化,將台海關係定位為內戰關係,形成「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問題」的法律框架。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12日)則回嗆,該修法符合《兩岸條例》現行規範,敬告賴中強,要當側翼請認真一點,出來抺紅、抺黑前先把法條搞清楚,如此清楚的修正內容都讀不懂,律師執照真是自己考的嗎?
國民黨團主張,國民黨立委此次修法符合長期以來藍綠中央執政基於兩岸現狀的執法狀態、更符合《兩岸條例》的現行規範,不要為了大惡罷只會抺紅、抺黑在野黨,卻連最基本的法律原則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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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說明,基於歷史因素及外離島禁止、限制水域兩岸治理權責有所重疊,國民黨立委陳永康提案中明確指出,1989年起金門、馬祖相關水域管轄權也由國防部轉移至海委會。中央政府兩次修正外離島禁止、限制水空域管制範圍都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公告施行,而將外島禁限水域執法由國防部改由海巡署執行,更是民進黨政府長期執行政策。
國民黨團指出,此次修法國防部及海委會都曾在今年4月舉行的公聽會中公開表示,不堅持由何部會掌管相關法規,請問賴中強,要出來抺紅之前,要不要先對好口供?
國民黨團表示,賴中強現在為了大惡罷,惡意將符合現行執法實況的修法,抺紅成矮化主權,又說修法逃避國會監督。民國88年政府公告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外界線,從未公告金、馬、南沙群島屬領海基線範圍,就是基於兩岸現狀及《兩岸條例》的制度性安排。此次《兩岸條例》第二十九條修法將「外離島周邊水域司法行政事項及與大陸地區協議事項,依兩岸條例第四條至第五條之二辦理。」完全依法依規,尊重兩岸現狀,捍衛國家主權。
國民黨團強調。依《兩岸條例》第五條至第五條之二條規定兩岸間必須經行政院同意或行政院授權,否則不得簽署公權力或政治議題協議。所有兩岸協議都在中央政府監督及授權下始得進行,此次修法是那一條規避「中央政府」監督?第五條之三僅規範「兩岸簽署政治性協議」的國會審議程序。這有很難懂嗎?
敬告賴中強,要當側翼請認真一點,出來抺紅、抺黑前先把法條搞清楚!如此清楚的修正內容都讀不懂,你的律師執照真是自己考的嗎?這程度真是慘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