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潮持續往第三階段投票進行,中選會已公告20日召開委員會對二階連署審查,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12)日預估將有26件罷免案送審,外界預估針對國民黨立委罷免案成立有望超過20案。但若有藍委在罷免期間辭職,後續處理作業,中選會給答案。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選罷法》第87條第2項規定,被罷免人於投票日前死亡、去職或辭職者,選舉委員會應即公告停止該項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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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接著指出,《公職選罷法》第92條第1項則特別規定,罷免案通過者,被罷免人自解除職務之日起,4年內不得於同一選舉區為同一公職人員候選人;其於罷免案進行程序中辭職者,亦同。
中選會也提到,編號第21案(核三重啟)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案,依法已定於今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時間為當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為止。另各界關注首波區域立委罷免案之投票日,依公職選罷法第87條規定,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為之。
中選會強調,中選會對罷免二階審查已定於今年6月20日下午,將就首波區域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查對結果予以審定,屆時依法審定之事宜,亦將於當日傍晚再對外說明。至所詢另及假設性問題部分,選務機關依法循例自不予評論或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