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9日電)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林德旺、副主席鄭建炘,被控收受中國資助財物、新冠肺炎試劑,企圖影響台灣選舉、宣揚共產理念,遭北檢依反滲透法起訴,北院今天判處林德旺、鄭建炘等被告無罪,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目前尚未公布判決理由,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判決理由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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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起訴指出,林德旺曾任國民黨中央委員及大陸台商黨代表,民國95年頻繁往返兩岸經商,先後設立數個兩岸交流團體,105年遭國民黨開除黨籍,改以無黨參選台南立委失利,隔年成立台灣人民共產黨並任黨主席迄今。
檢方調查,林德旺為求中國資助他經商,106年起以台灣人民共產黨主席身分,在中國接觸多名國台辦政黨局等官員。林德旺多次邀請國台辦官員來台,或由他率團赴中接受招待,其中林德旺與國台辦政黨局官員胡春光持續連繫超過10年。
檢方查出,林德旺於107年間受胡春光、雲南省台辦官員指示參選台南市議員,111年提名副主席鄭建炘參選台北市議員。
檢方指出,林德旺於競選期間收受國台辦提供的新台幣3萬元、美元1萬元及4700劑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抗原檢驗試劑,於美國前眾院議長裴洛西來台時辦理20多場陳抗,事後發放每名走路工500元與檢驗試劑未遂。
此外,林德旺於111年間擔任中國「山東政報傳媒有限公司」的台灣中心總顧問,以推動兩岸交流為名,卻暗中從事對台統戰文宣工作。
檢方認為,林德旺、鄭建炘被滲透期間長達10餘年,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張銘坤)11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