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昨天遭媒體爆出在今年1月10日中午疑似濫用公務車,集體前往台北市萬華區詹記麻辣火鍋聚餐,包括吳思瑤、吳沛憶、黃捷與沈伯洋。媒體人黃光芹在臉書發文表示,立法院因為有「放水條款」,所以民進黨立委用公務車吃火鍋,只有觀感問題!
黃光芹說,立法委員是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碰到形同「行政稽查單位」的「假國會」監察院,除了獨霸調查權之外,就連公務車使用,也比立法院浮濫。據統計,除了立法院外,其他四院首長或委員,至少一人一車一司機,國會排除正副院長座車與7人以上大、小客車,包括中部辦公室共有61輛公務車,不包含正副院長共111位立委,等於約2位立委才能配到一台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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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黃光芹認為,立法院的「公務車輛使用辦法」訂得比較寬鬆,眉角在於公務車限公用,外加可跑婚喪喜慶外,還附加「放水條款」,加列「其他使用」,只要不超過100公里,油錢也算立法院的。依此規定,民進黨立委被抓包,用公務車去非公務場合吃火鍋,只要有填派車單,就算合規,剩下的也只有觀感問題。
黃光芹還舉例,2012年時任立委蔡正元點燃立法院9A自肥爭議,立委上通告能不能使用公務車,曾引起廣泛的討論。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還在底下留言指出,我們每次在電視台門口遇到國民黨的立委,哪一個不是搭公務車來上通告?之前有節目聚餐,現場來的也是國民黨立委,不是也是公務車司機載來?所以囉。如果不行就都不行,不然就不要拿來做文章。黃光芹則回應,通告搭公務車,藍綠白皆有,此篇探討的重點在於,目前只有民進黨搭公務車吃火鍋被抓到,你歪樓了,留的是廢言。

立法院「公務車輛使用辦法」,包含「其他使用」。 圖:擷自黃光芹臉書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