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5日)審理京華城案,勘驗前台北市長柯文哲「A1-37」黑色硬碟,但還未開始勘驗,柯文哲律師蕭奕弘認為,若直接勘驗原硬碟恐造成證據斷鍊問題,檢察官則嗆聲,若不勘驗原硬碟,未來是否又要吵實體跟備份不一樣?檢辯先就勘驗原本硬碟還是備份檔案吵了一輪,法官許芳瑜諭知先休庭10分鐘,要麻煩資訊室人員協助。不過,休庭過後,仍是勘驗原硬碟,蕭奕弘有些傻眼。
今天勘驗柯文哲「A1-37」黑色硬碟內的19項證據,包括工作簿裡的「小沈1500」、人才資料庫、雙城論壇補充講稿、台北市長第二任期人事檢討、衛福部給柯文哲的居家隔離通知、李萬進、邱子珍書的推薦序、陳佩琪幫柯的書寫序、二二八活動講稿等,檢察官對此逐一表示意見,並指這些檔案內容作者或存取者都是「Wen」,代表是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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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詢問,想確認一下,剛勘驗檢視的是映像檔?
法官表示,這是原始的硬碟。蕭奕弘有些訝異表示,剛講的是要用映像檔檢視,因為希望用映像檔才能讓證據鏈完整。
法官認為,因為已經找專業人員在旁,確認證據沒有被破壞的狀況。
蕭奕弘之後表示意見仍重申,勘驗應以當初備份的映像檔作為標的,才能確保證據鏈完整,縱使法院以現場有專業人士在旁,也不應該用原始硬碟作為勘驗方式。
法官詢問,辯護人庭前是否曾提出相關要求?此外,剛勘驗前也讓檢辯都檢視過硬碟的狀態?
蕭奕弘指出,當法院一點開該硬碟檔案後,就破壞證據鏈了,硬碟會因為這些操作破壞證據同一性,才會希望用映像檔作為勘驗的調查,且這應是勘驗過程中要確保的方式,因為原物勘驗被破壞了,無法還原到最初的狀態,是否是原本的情形。
蕭奕弘提到,開庭之初就希望便表示希望用映像檔的方式勘驗,確保證據鏈完整性,希望以檢察官提出的映像檔、也就是證據製作出來的副本來作為勘驗的內容,因扣案物需要保持證據鏈的同一性,避免數位證據遭到變動,遺憾今天庭上仍用硬碟直接勘驗,恐讓證據鏈遭到破壞。
蕭奕弘說,檢察官今天勘驗19個文件檔,但該硬碟中,有31萬254個檔案,其中包括:1萬5455個文件檔,當中包括6783個Word檔、2750個Excel檔、3250個PPT檔及2533個PDF檔,這麼多文件當中,柯文哲沒有印象有看過「工作簿」Excel表,office檔案中的作者名稱是一個代號,代表電腦的名稱,並非單一識別碼,是可以被更動的,並不能單以這認定當時檔案是誰做的。更進一步地說,不能因此認定是誰修改的、輸入了哪個部分,「Wen」是取決於電腦設定的結果,不是「Wen」就是柯文哲,也非看到「Wen」就認定是柯文哲製作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