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宣布「以罷制罷」後,在罷免綠委吳沛憶、吳思瑤陷入「幽靈連署」後,台北市議員張斯綱昨(29)日疑似二次利用罷免名冊,遭移送北檢複訊後改列被告。對此,綠營幕僚周軒今(30)日指出,張斯綱不否認二次利用罷免名冊,已經涉犯了選罷法及個資法。
周軒表示,昨天被北檢約談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不否認他有把2021年罷免吳思瑤時蒐集的「上千份連署書」送給台北市黨部做「選民分析」。這段話至少,張斯綱承認他犯了兩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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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周軒提到,罷免案視為放棄提議或逾期未提出連署人名冊者,其提議人名冊應保管至視為放棄提議或連署期間屆滿之日後1年2個月。是的,逾最長保管期限1年2個月不銷毀,張斯綱就是違法的,這部分參考《選罷法》第86-1條。

接著,周軒指出,張斯綱向檢調說是將4年前罷免吳思瑤等立委的罷免名冊既交給了國民黨中央另做「選情分析」,這真的自己承認違法,因為這等於承認是在做個資法所指的「原目的合理利用以外的其他不法利用」,這是有法律責任的,請看《個資法》第41條到第50條的規定。
他進一步說到,張斯綱昨天還上「新聞面對面」公開說,只是將4年前罷免吳思瑤等立委的部分罷免名冊交給賴苡任運用,慘了,這又是再次做個資法所指的「原目的合理利用以外的其他不法利用」,這又是有法律責任的,一樣,《個資法》第41條到第50條的規定都寫的很清楚。
周軒強調,綜合昨天張斯綱的說法,大家可以知道,個資只要給國民黨,你的個資就不是你的了,國民黨就認為這是他的財產,可以拿去「分析」,可以拿去「抄」,難怪立法院都要延會到7/31,原來是要保護這一群「個資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