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總統3月21日公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監察院認為,今年度預算遭立法院大幅刪減,嚴重影響機關運作,遞狀聲請釋憲。司法院今天指出,憲法法庭已過半數大法官同意受理。
監察院114年度預算編列約新台幣10.9億元,其中含人事費8億餘元,而原編列業務費2.4億元,遭立法院刪減2.3億元、達96%,只剩約1000萬元,使監察院多項業務停擺;立法院日前否決行政院覆議案,總統於3月21日公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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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認為,業務費遭立法院極其荒唐離譜地大幅刪減96%,已明顯逾越合理範圍,創下史上恣意違憲惡例,立法院逆憲而行,意圖癱瘓監察院憲政功能運作,實質撤廢監察院,形同「假刪減預算之名,行修憲廢院之實」。
監察院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在訴訟代理人律師王首雁陪同,3月24日到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
監察院聲請的案由為,為行使職權,認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有關刪減監察院歲出預算之法定預算部分,有違憲疑義,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溯及自114年1月1日失效。
司法院今天指出,憲法法庭依憲法訴訟法第32條第2項規定評議,已於昨天經大法官過半數同意受理。(編輯:蕭博文)11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