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8日電)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遭檢舉標案涉圖利廠商等,檢調昨天搜索16處,約談10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後依貪污等罪嫌,聲押禁見吳勁毅及曾姓科長;其餘5人新台幣3萬至5萬元不等交保。

檢調初步了解,吳勁毅遭檢舉將公務車私用、小額採購重複申報及將軍府標案等涉嫌不法,遭地檢署廉政署等單位約談;除辦公廳舍外,吳勁毅住家、宿舍等16處執行搜索,通知及傳喚吳勁毅等10人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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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察官訊後,認為吳勁毅及行政暨文化設施科長曾俊翔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其餘被告田姓科長等5人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及貪污等罪,3萬至5萬元交保。(編輯:李亨山)1140528

花蓮縣文化局長吳勁毅(圖)遭檢舉標案涉圖利廠商等,檢方訊後認為吳勁毅等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中央社記者張祈攝 1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