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3日電)高雄市警局12日至14日動員全市17個警分局展開酒駕大執法,首日動員361人次警力,在易飲酒處所及周邊道路加強路檢,以及夜間至凌晨防制工作,總計12日共取締26件酒駕。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為遏止民眾酒後駕車違規僥倖心態,市警局規劃於5月12日至14日同步動員全市17個警分局,針對全市38個行政區展開取締酒駕大執法,首日動員各警分局共361人次警力。

取締酒駕大執法,警方針對高雄市各警分局轄區酒駕熱點、熱時加強取締,加強夜間至凌晨時段防制工作,並針對易飲酒處所,例如酒吧、夜店、熱炒店、小吃部、工地等,以及周邊道路加強路檢攔查勤務及機動交叉巡查,全力防制酒駕違規行為,統計12日酒駕執法共取締酒後駕車計26件。

警方表示,昨天晚間11時12分在高雄火車站站西路機車路檢點,發現范姓男子(44歲)騎乘機車行經路檢點,經三民第一警分局警組實施攔檢,發現范男散發酒氣,施以呼氣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達0.28mg/l(毫克/升),當場依違反公共危險罪逮捕,詢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黃元民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也波及無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並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危害,警方將秉持「酒駕零容忍」決心,持續且無限期加強取締酒駕行為,酒駕者除依法即時移送法辦,情節嚴重者,也將建議檢察官聲請羈押。(編輯:戴光育)11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