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領銜人張克晉日前宣布辭去領銜人身分,罷團召集人賴苡任也緊急啟動「鮭魚回郵」計畫,盡速更換領銜人。然而罷團對於中選會沒有公布遞補程序感到不滿,因此賴苡任今(12)日正式致函中選會,要求立即公告「遞補領銜人作業辦法」以明確相關作業流程。他批評,中選會未公告相關程序形同黑箱作業,已違反程序正義,並侵害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

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的民團「地動刪瑤」和「憶事吳成」近期因不實連署,遭檢調搜索調查。而在重重壓力下也讓罷免吳思瑤領銜人張克晉於上月30日宣布,退出領銜人身分。面對張克晉退出,罷團也啟動「鮭魚回郵」計畫,寄出2,000份更換領銜人同意書,力求在最短時間內解決相關紛爭。

賴苡任指出,由於本罷免案的領銜人退出,因此必須依照《選舉罷免法》第76條第8項遞交同意書由備補領銜人遞補。但他批評,中選會對於誰有權利送同意書至中選會、同意書的審查標準、審查時程等一系列的程序問題的回答皆無明確表示,甚至拒絕回答,並要求人民團體函文至中選會才予以答覆,或是要罷免團體走人民陳情案。

他續指,立法院在2023年修正《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但時隔三年過去,中選會卻遲遲未公告對應之「作業辦法」,導致如今制度真空,公民權利無從行使、無法可依,行政機關因嚴重怠惰使得自身也無從依法行政。他也說,當初《選舉罷免法》第76條修正案就是行政院的版本,而身為中選會的主管機關提案,竟然放任李進勇行政怠惰三年,沒有監督中選會訂立相關「作業辦法」。

賴苡任表示,罷團早在本月2日便向中選會主動詢問遞補領銜人作業程序,中選會於當日下午提供「提議人同意書格式」範本,證實中選會知悉本案已啟動遞補程序。然而事隔一週,主管機關仍未公告任何作業辦法、審查標準或送件指引,僅要求罷免團體「發函詢問」,形同將制度個案化、黑箱化,嚴重違反程序正義及侵害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

對此,賴苡任也提出三點質疑。首先,提議人湊齊2054份同意書後,應由誰具名送件;其次,中選會是否對同意書進行審查?審查期程為何?是否將公開審查結果?最後,送件與審查程序是否影響第二階段連署時程?若遭拖延是否構成間接否決?因無「作業辦法」而延誤到二階段罷免時程誰該負責?是選務主管機關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要負責嗎?

賴苡任強調,除正式向中選會致函以外,也向立院內政委員會在野黨委員遞交陳情函,請求監督中選會依法建立標準程序,明定作業辦法,不得讓公民參政權因行政怠惰遭遇阻礙。他認為,罷免權不該卡在不公告「作業辦法」的中選會手上,並請李進勇拿出作為主管機關的責任,勿再讓民主卡死在怠惰中。

 

罷免吳思瑤團體12日正式向中選會致函,要求中選會公布領銜人遞補作業辦法。   圖:翻攝自賴苡任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