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團隊「地動刪瑤」提案領銜人張克晉昨宣布即刻起退出領銜人身分,「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今(2日)揭露目前遇到的困境與選擇,張克晉不再行使領銜人的法定權利,即便二階連署書達法定送件門檻,若領銜人自己不去送件,或不授權給任何人送件,罷免案就終止。

賴苡任今透過臉書發文說明「地動刪瑤」目前遇到的困難及選擇,因法律上沒有領銜人「退出」這條文,所以張克晉所謂的「退出」,意思是不再行使領銜人的法定權利。換言之就是第二階段連署期限一到,即便二階段連署書達到法定送件門檻,但領銜人自己不去送件,或是不授權給任何人送件,自然二階段就結束,罷免案終止。

賴苡任表示,經向中選會詢問,罷免案進行中無法「更換」領銜人,只能由備補領銜人「替補」。更換是指找一個不是本案「領銜人」或「備補領銜人」的第三人,由他更換掉當前的領銜人,這個方法不存在,因此行不通。至於可否由備補領銜人「替補」?可以,但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其中一個,才能由備補領銜人替補:分別為領銜人死亡或第一階段提議人的50%提出書面申請,同意由備補領銜人擔任領銜人,原領銜人喪失資格。

賴苡任指出,如果要讓本罷免案繼續,會遇到以下困境:第一、先取得「備補領銜人」的同意,願意有勇氣擔任領銜人,再從第一階段的提議人中,找到一半的人簽書面同意書。第一階段有4108位提議人,因此要找到這些人並有2054位簽書面同意書;第二、根據中選會的規定,第一階段送件時,罷團必須自己留一份提議人名冊的影本,而這些影本確實都在他手上,但當初連署時沒有請提議人留下電話,因此如果要找到這些人,唯一的方式就是根據地址寄出同意書,並且逐一回收達到2054份。

賴苡任說,如果放棄這次罷免案,另起爐灶、重新連署、重頭來過,會遇到以下困境:第一、新修的選罷法要求第一階段及第二階段都要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意思是新的罷免案幾乎不太可能街頭連署,只能選擇在總部室內連署,因為都要影印機。除了連署難度增加以外,總部的租約已經快到期了,無法長期使用。

第二、根據向中選會詢問後得到的答覆是,本次罷免案的第一階段提議人一年內不得再擔任新罷免案的第一階段提議人。講白話文就是,哪怕重新啟動一個新罷免案,由他本人擔任領銜人,但這個新罷免案的提議人不可以是這次罷免案的那4108人,必須排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