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民進黨北市立委「雙吳」罷免涉不實連署案,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遭北院裁定無保請回,檢察官不服22日對黃呂錦茹提抗告,高院今(24日)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高院表示,原審雖以被告黃呂錦茹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等罪嫌不足,而駁回檢察官之羈押聲請,然此與卷內同案被告、相關證人之供證,暨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綜合勾稽後,所呈現被告對本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之情節不符,則被告是否罪嫌不足,尚有研求餘地。
高院說,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未詳細審酌卷內相關事證,為有理由。原裁定既有可議之處,即無可維持,爰予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