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今(16)日下午開會,不過,一開會就碰到民進黨籍立委鍾佳濱以會議詢問,質疑備詢時官員可能說出「密件」資訊質疑官員備詢是否可能觸法。他還要求主席黃國昌,必須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印給在場的每一個人看後,會議才可以進行。整個會議也因此拖延了 20多分鐘,才讓國發會主委劉鏡清得以上台報告。
「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再度碰到民進黨立委持續杯葛。一開始,鍾佳濱即詢問,此次會議是不是秘密會議?
黃國昌說,不是。
但鍾佳濱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52 條規定,調查報告書處理意見未提出前,其調查人員等負有保密之義務。
黃國昌說,目前放在會議室 502 的資料,有密件、非密件,分開存放。
鍾佳濱則說,今日質詢時,備詢者如果是密件,在場聽到的人是否就負有保密義務?這樣的會議是否要改成秘密會議?如果國發會主委說的是秘密,現場人員是否應有義務不能對外揭露。
黃國昌說,今日是針對國發會提出的報告進行質詢。他相信行政官員對於他們所負有的保密義務,分寸都蠻清楚的。他們是非常優秀的公務人員,當然知道什麼可以講,什麼不可以講。所以,鍾佳濱是否提議要改開秘密會議?
過程中,鍾佳濱不斷認為,如果行政官員回答是秘密的資料,在場人員是否需負保密義務?還有,現在是有轉播的,看到轉播的人如何保證負有保密義務?他認為,今天對於主委的質詢都是屬於調查的內容。
黃國昌則說,今天會議的主題沒有進行秘密會議的必要。至於立委、行政院官員對於法令都應該遵守。鍾佳濱你是沒有要進行秘密會議。「經由你善意的提醒」,相信今天的委員、官員都會針對這份報告來詢問。所以,才會用公開會議、並直播進行監督。
鍾佳濱提議要求把這個法條印給大家,看過內容後,知道保密內容,包括旁聽席也要。確定到每個人都拿到後,他再來確認。黃國昌則說,他已經非常客氣了,「你提供的資料,我已請議事人員幫你印了」。
鍾佳濱澄清,他今天並沒有要影響會議的進行。他要求行政官員的回答,如果那些是限閱的資料,自己要守法。不過,光是這個會議詢問,就花了 20多分鐘。最後,劉鏡清才得以上台報告。
劉鏡清報告時表示,國發基金 105 年起所投資之「直接投資組合中重要新興事業」投資績效,國發基金 105 年後投資之轉投資事業共 37家,截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計投資新臺幣 309.42億元,已回收 207.5億元,持股市值(不含暫無法評價之新創事業及創業投資事業)523.54億元,投資獲利(不含暫無法評價之新創事業及創業投資事業)495.64億元。
劉鏡清說。37家轉投資事業投資,上市櫃及興櫃公司共 15家,累計投資 196.69億元,已回收 198.26億元,持股市值 499.26億元,投資獲利 500.83億元。9家投資獲利,6家投資虧損;6家投資虧損公司中,2家事業於 113 年度有稅後盈餘,4家呈稅後虧損。其中,4家虧損事業,2家事業於 113 年度稅後虧損較 112 年度虧損減少,營運情形有所改善;2家則較 112 年度稅後虧損增加,營運並沒有改善。
劉鏡清說,未上市櫃公司共 22家,7家為尚處投資期或甫進入處分期階段之創投事業,現暫無法評估投資績效。8家事業屬新創公司,仍在開發建置階段或新研發產品尚在臨床試驗中,亦暫無法評估投資績效。餘7 家事業累計投資 29.57億元,已回收 0.1億元,以最近一次增資價或每股淨值計算持股市值 24.28億元,投資虧損 5.19億元。其中 3家投資獲利、3家虧損、1家進入破產程序。3家虧損事業中,2家於 113 年度有稅後盈餘,1家於 113 年度稅後虧損較 112 年度虧損減少,營運情形有所改善。1家東貝公司進入破產程序,本基金並已就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提出訴訟,部分並進入強制執行階段,以維公股權益。
劉鏡清也透露聯合再生董事已請律師進駐,例外,如興公司早上也跟黃國昌報告過。
劉鏡清說,國發基金是協助產業創新,而不是以獲利為目的的投資,否則整個國家都是以獲利為準,在產業的扶植上面總要有個單位來付出。他們也會依據立委建議持續改善投資效益,與投資結構與管理,並協助產業發展。也會強化公司治理,優惠管理機制,協助退場管理,適時的釋股。
劉鏡清報告時間約莫花了十分鐘,在主席黃國昌詢問沒有人要質詢後,結束這場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