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昨(6)日有一名男子因搭不上車,乘客跳上車廂外的連接器「搭車」,台鐵人員說,太魯閣號列車時速可達130公里,印象中沒發生過乘客跳上車廂外的連接器「搭車」。所幸台鐵人員從南港到汐止被站務人員發現,才沒有發生意外,不過此舉已違反鐵路法,處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台鐵昨日一名40多歲蔡男昨晚搭乘448車次開往台東的太魯閣列車,車停靠南港站時下車買東西,不過返回時車門已關,情急竟跳上車廂第三、四節連接器「上車」,列車經過一站到達汐止站時,行控中心發現車廂外的連接器竟然有人,通知列車臨停七堵站。
列車緊急臨時七堵站,蔡男沿途手腳強撐在連接器上,因體力不支摔落鐵道,員警趕到鐵道上,他已坐起身子但無力行走,幸好沒有大礙,但違反鐵路法面臨罰款。因蔡男的事故,火車緊急停靠七堵站,造成多班列車因此延遲。
台鐵公司說,蔡男違反鐵路法第57條第2項及第71條第1項第1款,第57條第2項規定;第7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列車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台鐵昨晚訊已對蔡男依違反鐵路法第57條第2項及第71條第1項第1款函移交通部鐵道局裁處,處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