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發生民眾連署罷免提議書,遭花蓮戶政事務所派人登門「按門鈴」後,花蓮地方檢察署(25日)上午指揮調查局搜索花蓮縣政府民政處等單位,帶回嫌疑人及證人共11名,並約談花蓮民政處長明良臻。國民黨下午發出新聞稿表達嚴厲譴責,呼籲賴清德政府千萬不要戕害法律,剝奪各縣市基層公務員保障公民權的執法權利。

國民黨指控,此舉是否為未來第二階段罷免連署全面造假預做準備?恫嚇各縣市選委會不得進行依法查核偽造文書連署?國民進黨以司法壓制地方選委會無法「依法查核」,以掩護並準備第二階段全面偽造罷免連署的陰謀昭然若揭。

國民黨指出,根據《選舉罷免法》第79條規定,地方選委會依法必須查核罷免案連署名單之真偽,包括提議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未經提議人簽名或蓋章等等,該法無禁止向當事人當面核實;且依《行政程序法》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國民黨強調,罷免連署案茲事體大,攸關公民權益,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公務機關本就具有應查核之義務。然,最高法院第一庭曾做過法律解釋,只要經過行政單位核可,未來不可對當事人偽造文書進行追訴。

國民黨進一步表示,今日花蓮地檢署竟對執行公務的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進行搜索調查,令人質疑是否為未來二階罷免連署全面造假預做準備?恫嚇各縣市選委會不得進行查核?此舉將造成寒蟬效應,危害行政體系行使公權之責,完全傷害中華民國法律,未來只要中選會責成行政機關不得追訴偽造文書之刑責,所有罷免連署都可肆意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