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4日)審查《預算法》修正草案,針對國民黨團提案,讓普發現金有法源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上午報告後,有數家媒體寫出「國民黨團提出的普發現金1萬元,推估全民最快9月可領到。 」但陳淑姿澄清,沒有、沒有,她並沒有這樣說。
因應2024年稅收超徵5283億元,國民黨團提出「還稅於民」,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賴士葆、林德福提出《預算法》 第81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要求政府在稅課收入實徵淨額達到預算編列數120%,或法定賦稅收入實徵數超過預算數3000億元時,應優先辦理普發現金。要讓普發現金有法源依據,未來甚至有機會常態化。
「我們不支持這個條文的修正。」陳淑姿報告說明,稅收實質超過預算數是屬於估計誤差,並非常態,近5年來,中央政府稅課收入雖有4年實際數大於預算數,但2020年因營所稅、貨物稅縮減,實徵數未如預期,而有低於預算數的情形,且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並不代表整年度整體財政有餘,必須先彌平差短,並扣除法定還本,才是政府可用財源。
陳淑姿表示,以2023年來說,雖然超收2934億元,但歲入歲出剩餘扣除債務還本1260億元,只剩餘1536億元,而且特別預算還有差短需舉債支應,因此到2024年12月底,未償債務餘額還達5.9兆元。而2024年稅入3兆7619億元,比預算數增加5283億元,但分到中央的部分是3757億元,扣除債務還本僅剩1581億元,還須等到2024年剩餘必須等到2025年7月審計部審定,編入預算後才可以運用,
陳淑姿強調,政府普發現金有其政策目的,適用特定事項和時間,必須由特別條例來規劃,以過往為例,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所需要的由行政院擬具《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來送立法院審議;基於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預算法明定限制用於普發現金或其它項目,年度中如果發生重大災害或疫情,相關額度將無法因應,綜上,因應氣候變遷、地緣政治風險等不確定因素,尚須維持適度的財政韌性以為因應,針對立委提出的條文,建議立法院審慎研議。
國民黨立林德福質詢追問,詢問主計總處是否支持「還稅於民」常態化?陳淑姿回應,「原則上不支持」,過去普發現金有其特殊背景與目的,當年為因應疫情導致的消費衰退,政府是為了加速經濟振興、促進疫後消費,才將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送到立法院審議,經過立院法審議後才編列預算,且當時經濟成長率才2.1%,是希望維持經濟成長才會發放現金,政府並非每年都具備相同的條件可供發放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