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上再度流傳「我對Facebook的聲明」訊息,聲稱可拒絕平台使用個人照片及貼文資料,然此訊息早在2019年已被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證實為錯誤訊息。ICU醫生陳志金近日分析指出,轉發此類訊息者多為退休長者,不慎成為自我標籤的詐騙目標群體。

近期社群平台上再度出現聲明文內容為:「別忘了,明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在那裡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不要忘記今天的截止日期!!! 它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對你提起訴訟…如果你不發布聲明至少一次,你就等同默許Facebook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以及包含在配置文件的狀態更新信息。」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在2019年已證實此為不實訊息,當時Facebook官方曾發布聲明表示:「您可能曾經看過一則貼文,內容是請您複製並貼上通知,以保有您在 Facebook 上分享內容的控制權。千萬不要照做。我們的條款詳細內容如下: 您擁有您在 Facebook 發佈的所有內容和資料,您可透過隱私和應用程式設定管理您的分享內容方式。管理分享內容的方式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從未變過。」

事實查核中心進一步說明,使用者註冊帳號時已同意相關服務條款與資料政策,且在個人動態牆發布聲明並不等同向Facebook發出聲明,這種單方面宣告不具法律效力。若使用者對平台使用資料方式有異議,應循服務條款中規定的管道表達,或與平台業者協商達成新共識。

ICU重症醫師陳志金對此現象進行觀察分析,他在社群平台上表示:「我剛剛好奇,那些會貼出『我不想把我的臉書照片主權任意給別人』聲明的帳號,到底是些什麼人?大部分是退休、在遊山玩水的人(有老闆、醫師、校長、老師、公務員…等等成功人士)」

陳志金醫師指出,這類多年前的假訊息定期復燃,顯示轉發者「沒有查證能力、無法跟上流行、自以為我的聲明最大」,正是「詐騙集團的最愛」。他警告:「貼出這則聲明文,等於向全世界宣告『我很好騙!』」,無形中成為詐騙目標的自我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