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人事審查卡關,連帶影響今年上半年廣電執照屆期換發業務。本刊掌握,NCC持續停開委員會議,導致4家無線台、9個衛星頻道及二十餘家無線廣播電台,面臨停播、甚至遭收回無線電波頻率的窘況,日前NCC更便宜行事,發函各頻道商在保障既有秩序下續播,反讓未獲換照還續用無線電波頻率的業者陷入適法性爭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人數7人只剩3人,囿於「法定總額」不到過半4人的門檻,讓今年上半年執照到期的廣電業者,陷入無法換照的困境,3月初代理MTV Live及知名兒童頻道「Nick Jr.」的業者台北影業,緊急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裁定「暫時狀態處分」,躲過遭停播的窘況,但本刊調查,NCC的權宜救濟措施不只未解決問題,反而讓未來面臨換照卻持續播出的二十多個頻道業者陷入違法風險,連帶衝擊逾400萬戶民眾的收視權益。

NCC日前召開諮議會議後宣布,因委員人數不足,無法發給業者「有瑕疵的行政處分」,為解決頻道執照到期續播問題,將發函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本於「維護消費者權益、保障既有經營秩序」的前提維持現狀。NCC發言人黃文哲強調,委員人數不足,無法召開委員會,若導致廣電業者權益受損、提起行政訴訟,「NCC不會有故意或過失問題。」對此,有頻道業者向本刊直言:「接下來面臨換照的無線電視、廣播電台還有至少30家,才是真正的燙手山芋,NCC得過且過,只會讓業者麻煩更多。」

該業者表示,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並未使用無線電波頻率,縱使未獲換照持續播出,也只是罰鍰,但無線電視與廣播電台使用無線電波頻率,一旦未獲換照,卻繼續使用無線電波頻率,就有適法性問題,主管無線電波頻率的數發部,依法必須收回無線電波頻率,否則公務員將面臨圖利、瀆職等刑事責任,非NCC所能置喙。


依《電信管理法》第74條規定,業者若未經核配繼續使用無線電波頻率,不僅有鉅額罰鍰,更有刑事責任。縱使未來NCC可召開委員會後做成換照決議,但該電波頻率已被收回,依現行法令規定,只能以公開拍賣或招標的方式重新核配頻率,而非直接配發給原本的廣電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