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19日)認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於2024總統選舉,有政治獻金申報不實、故意隱匿未報等,申報不實收支金額達6530萬餘元等,違反政治獻金法,裁罰柯374萬元罰鍰、沒入5579萬3888元。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痛斥,一定會提行政訴訟,並嗆競選小物跟演唱會怎麼會是政治獻金,嗆監察院長陳菊「頭殼壞去嗎?」沒收過政治獻金?沒玩過選舉活動嗎?氣炸嗆監察院「收一收」「爛死了」 。
陳智菡下午接受「阿姐反抗軍」主持人黃光芹專訪,針對監察院剛發新聞稿認定柯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陳智菡表示,柯文哲是受害人,因為會計師端木正申報不實,但監院移付懲戒而已,一個會計師造假、做假帳,亂填一通後,沒回報給競選總部,北檢調查過程時,端木正也承認亂填,結果柯文哲被罰。
陳智菡說,當時監察院還來函要求要在某個時間內一定要申報完成,但很多證據資料都被北檢扣走,對帳期間,端木正就跑了、躲起來了,後來也被司法調查,之後連財務長李文宗也被押,加上證據資料又被扣走,所以整個對帳過程中,非常非常困難。
陳智菡提到,好不容易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前兩週說帳務幾乎都對好了,也多次去函監院說要補報,卻一直不給補報,還要拿到柯文哲親自授權給黃珊珊才能申報,之後監院又東挑西挑,還給柯文哲加莫須有罪狀,指演唱會、募款小物都違反政治獻金法。
陳智菡強調,當時辦演唱會就明確說過,這就是商業演出,籌劃整個活動時,還不能收政治獻金,包括柯文哲支出,還有委託給木可的支出,就是商業活動,等於柯文哲過去出很多書,她質問前總統蔡英文出書,算不算政治獻金?總統賴清德出書算不算政治獻金?除非規範所有政治人物不得有任何商業收入,不然哪條違反政治獻金法?
陳智菡痛批,監察院又說募款小物也違反政治獻金法,哪條違反?當時募款小物分兩塊,一塊是直接去換點數,可以換贈品;另一塊是給木可賣小物,賣小物的錢,當然是木可營收,但把木可這塊也當作政治獻金,還說因為這樣申報不時,這不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陳智菡砲轟,監院說柯文哲做這不行、做那不行,就是要把柯關起來才行,就直接這樣講就好,明天要開庭,今天故意發這新聞,很會欸!趁今天再踹柯一腳,說中華民國司法、監察院拿來打擊壞人,要懲戒不法公務員的嗎?今天端木正做假賬,為什麼只有交付懲戒?而一個接受性招待、被廠商行賄的高階公務員陳宗彥,到現在不用彈劾,這什麼標準,痛斥監察院「收一收啦」「爛死了」,直呼自己真的氣炸。
陳智菡還說,一定要提出行政訴訟,完全不合理,競選小物跟演唱會,怎麼會是政治獻金?陳菊頭殼壞去嗎?沒收過政治獻金嗎?沒有玩過選舉活動嗎?笑死人了,監察院長可以這樣搞喔?可以這樣隨便把人入人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