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因不滿梁姓技術長,於上個月26日持預先購買主廚刀,在辦公室刺死梁姓技術長,隨後持刀自殘。曾志新昨日出院後,隨即遭警方拘提到案,而台北地檢署也在複訊後,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今(18)日下午表示,考量曾男有短期內恐再對公司其他員工或股東犯殺人的可能性,因此裁准羈押禁見。

據警方調查,梁男曾在公司 LINE 群組內發表長篇文章,用控訴的語氣表示自己與公司理念不合,並直指責曾男管理無方,使得曾男懷恨在心。而曾男也在梁男及人事主管進行離職會議時,要求梁姓技術長收回千字文,但梁男以收回文章不知該如何向同事解釋為由不了了之,隨後,曾男表示不願再談並準備離開會議室時,突然轉身朝梁男的右後頸與背部猛刺 10多刀,殺人之後又將刀刺入自己的嘴部,所幸及時獲救。

面對刺殺梁姓執行長一事,曾男供稱,他與梁男公司經營理念不合,加上梁男先前曾在網路上發文提辭職,並指責其管理不當,使得他心生不滿,同時懷疑對方想竊取機密另起爐灶。因此,他在上個月26日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某量販店購買主廚刀,並將其放在辦公室,表明當時就想殺害梁男,且他也坦承事先購買料理刀,這和「預謀殺人」的情節吻合。台北地檢署訊後也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

台北地院於今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北院認為,曾男涉犯殺人既遂犯罪嫌疑重大,且曾男對於公司無法在近期內達成申請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心願,使其普遍對公司其他股東、員工心生怨懟,因此足以認定曾男有於短期內再對公司其他股東或員工涉犯殺人之虞。

北院表示,儘管目前尚無證據顯示有其他共犯存在,但曾男所涉為殺人既遂罪,屬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之重罪。鑑於曾男可能為逃避重刑,利用董事長身份影響公司員工及股東,確有串證、滅證之虞。因此,考量曾男的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的動態平衡,並審酌比例原則,認為本案受社會矚目,無法以具保等方式代替羈押,故裁定曾男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