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日前決議彈劾前農業部畜牧司長張經緯,指其在「超思進口雞蛋案」中有嚴重疏失,導致5000萬餘顆雞蛋逾期,總損失達5億餘元。監察院認定張經緯未盡督管之責,任由畜產會與未設立登記的超思公司採購雞蛋,且未確實掌握進口數量,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農業部回應表示尊重監察院決定,並已針對問題積極改正。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張經緯作為「111年度雞蛋緊急調度與產銷調節計畫」的負責人,允許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與尚未完成設立登記的超思有限公司進行雞蛋採購,且怠於驗收進口雞蛋數量及品質。更嚴重的是,張經緯在貿易商寄送請款發票後,才回填「履約情形確認書」以核對購買數量,採購作業程序嚴重違失。

此外,監察院表示,雖然國內當時面臨急迫的缺蛋問題,農業部於112年3月陸續開放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土耳其、巴西等國雞蛋進口,並依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提供貿易商名單給國內企業以便利進口,但張經緯疏於掌握企業進口雞蛋數量,導致民間進口及畜產會進口數量遠超國內所需。

監察院指出,截至112年9月27日,逾期雞蛋達5429萬餘顆,卻未能即時銷毀。這些逾期雞蛋直到113年4月19日才全數移置堆肥場處理,耗費冷凍倉儲及銷毀費用約9130萬元。若加計雞蛋原採購平均成本每顆7.6元,總損失費用高達5億2997萬餘元,形成嚴重的公帑浪費。

監察院於3月6日召開彈劾案審查會後認定,張經緯違失情節重大,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8條規定,構成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應受懲戒事由。監察委員田秋堇、葉大華、蔡崇義提案彈劾獲通過,案件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提案監委特別說明,由於執行進口的中央畜產會不屬於監察院究責對象,監察院已在去年8月完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並審議通過,提出5項糾正、6項檢討改善意見,其中2項分別移送檢調單位及財政部查處。監察院將視檢調偵辦結果,另案處理其他相關人員違失責任。

對於監察院的彈劾決定,農業部表示尊重監察院依職權審理,並說明111年至112年間全球禽流感盛行,導致國內雞蛋供應嚴重不足,農業部同仁為解決民怨,不分晝夜努力調節國內雞蛋供需,但過程中有未竟之處,農業部虛心受教、深切檢討。

農業部強調,已針對監察院指出的進口雞蛋執行過程各項行政瑕疵積極改正,持續督導並責成中央畜產會檢討改進內部採購作業規範與流程,同時加強中央畜產會採購相關人員的法紀訓練,以兼顧作業可行、流程改進及人員訓練效果。

針對媒體詢問「張經緯因擔憂不實謠言影響農業部同仁士氣及農業部政務推動,將自請留任畜試所東區分所」的報導,農業部表示,張經緯於3月5日提出自請留任之請求,農業部在了解張經緯顧慮及考量後,尊重其意願,並期許他在原崗位持續發揮所長,為國內畜牧產業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