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4)年,我國政府稅收超徵了 5,283億元,創下新高,如何運用這筆額外收入,引發社會討論。日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主張「還稅於民」,並研擬推動全民普發現金 10,000元、甚至要讓「還稅於民」法制化。但有專家認為,應優先用於還債與強化公共財政,另有學者主張應「還稅於民」,直接回饋納稅人。
立委賴士葆今(10)日召開「還稅於民,普發現金」公聽會,邀集多位財稅學者、朝野立委及部會官員齊聚表達看法。會中他批評,政府頻頻講「應優先還債」,但平均只拿出 5.4%來還,僅低標,說要還債根本是糊弄大家,像新加坡、香港等也有舉債,但一樣有還稅於民。除了朝野立委外,學者也對於發不發現金持兩派看法。對此,《新頭殼》整理正、反及其他意見說法。
「超徵」幾乎成為近年來常態
用一張圖看近十年來中央政府的稅收情形。近十年來,除了 2020 年因上市櫃公司前一年獲利衰退,營所稅較前一年少 1,709億元(-26.4%),進而出現短徵情形外,幾乎年年都有超徵。
不過在近幾年來,中央超收情形加劇。尤其去年超徵金額破 5,283億,創歷史新高。其中超出最多為綜所稅 1,696億,稅收達成率 126%;其次為營所稅高出預算 1,505億元,達成率 115%;接著為證交稅高出 794億元,及營業稅 616億元;贈與稅、遺產稅、關稅也高出預算額介於 114億~186億元。

統計近四年來,政府累計超徵稅收金額 1.87兆元,平均每年達 4,677億元。乍看政府是財政健康,有餘裕全民普發現金,將經濟成長的果實分潤給民眾,但實情可能並非如此。且仍須待七月底審計部審定後,透過預算程序納編預算,才能運用。
財政部:3點反對還稅於民「常態化」
針對國民黨立院黨團主張普發現金 10,000元,並提出特別條例草案試圖將還稅於民「常態化」,財政部提出三大理由反對,首先「稅收超徵並非全部歸劃中央」,其次「稅收優於預期不代表財政賸餘」,第三則是「稅課收入優於預期已有法治可循」。
財政部認為,稅收實徵數受經濟景氣影響,具不穩定性,非每年均有賸餘,收支賸餘仍應優先用於償債,或留供因應未來重大政事支出,不宜將普發現金納入預算法,做為常態性辦理項目。
此外,主計長陳淑姿在會中解釋,依過去經驗,超徵稅收並非常態性每年都一定出現,而是受經濟動能與市場環境的影響,因此將超徵稅收直接轉為現金發放的做法,恐破壞預算的彈性和財政穩定。她表示,這種「普發現金」的方案應被視為特殊條例,並僅能針對特定情況,如重大災害或經濟危機,才可適時實施。
反對方:「超徵」不等於「財政餘裕」
首先,所謂的「超徵」,其背後依據在於,每年度的實徵稅收額度大於預估的額度(數學公式:超徵=實徵—預估),換言之,「超徵」亦等同於政府「短估」,為一體之兩面。然而,連續四年稅收明顯短估,僅表示稅收預測的能力不足。
政大財政系教授兼系主任陳國樑日前於《聯合報》發表專文指出,稅收超徵並不等於政府財政寬裕,一般情形下,政府課稅收入並無法滿足支出所需,往往得透過舉債來融通財源。去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在考慮稅收預算數與其他收入後,為因應歲入與歲出差短及債務還本所需,編列舉債 1,571億元,加計特別預算舉債 1,998億元,合共編列舉債 3,569億元。
根據國債鐘資訊,2023年底,政府長短期債務未償餘額合計 5.849兆元;去年底金額打 5.888兆元,僅增加約 390億元。不過,陳國樑認為,該數字是將國稅超徵劃歸於中央的金額 3,757億元計入後,才剩下的餘額。換句話說,將超徵的稅收全數用於減少舉債及增加債務還本下,所有超徵稅收皆已用罄,以及總預算加特別預算之收入與支出決算,根本不會產生賸餘。認為若要將「超徵」還稅於民,每一塊錢恐怕還得舉債。
反對方:「超徵」歸還不如減少課稅
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認為,由於預算是一種計畫性的東西,明年實際歲收多少難以精確估算,因此一定會有落差,超、短徵皆屬正常現象;並指出稅出部分法規有最高限額,但在稅入部分卻沒有法律拘束力,故只要把稅收的預測調高,「超徵」就不會有任何人被議處,短徵也不會有法律責任,因此稅入的調高、調低均是參考用、不具實質意義。
此外,羅承宗認為,人民將徵捐拿給政府,中間會有「稽徵成本」,若現在又要再花「稽徵成本」把錢退給人民,將增加行政成本,造成資源浪費;若政府真的想減輕民眾負擔,可於五月納稅季時向人民少收一點稅,「打8折、7折就行了,不用這樣來來回回」;並抨擊上次普發現金 6,000元是錯誤的。
贊成方:政府存在「賦稅通膨」問題
但也有學者認為,我國的「稅收成長率」已超過經濟成長(GDP)加物價通膨(CPI),顯示稅制不合理,甚至有「賦稅通膨」的問題,使國人租稅負擔率創近 26年新高,再加上政府也未積極還債,甚至濫用「超徵」,浮濫編特別預算,政府若不檢討稅制,應考慮「還稅於民」。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今日在立院公聽會上表示,去年稅收創下 3項新高:實際總稅收 3.762兆元,史上最大「超徵」5283億元,租稅負擔率升至近26年新高的 14.8%。
黃耀輝表示,「稅收超徵」很大問題比並非財政好壞,而是稅制有很不合理處。舉例稅收年增率 8.8%,比去年經濟成長率 4.2%的 2倍還多,顯然「政府超拿經濟成長果實,代表稅制不合理」,況且過去 3年物價上漲非常嚴重,結果政府稅收比經濟成長+物價上漲率還要高。變相成為人民的稅負比物價上漲還高,代表有「賦稅通膨」的問題。
黃耀輝強調,從租稅負擔增加來看,政府應該要檢討稅制,加上政府還債也不夠積極,濫用「超徵」的額度,若不給納稅人合理交代、持續超徵稅收,就要「還稅於民」。
贊成方:國、內外皆有還錢於民之例
政大經濟系兼任教授林祖嘉也認為,以去年稅收超徵 5,283億元而言,除了一部分還債,「直接還稅於民,讓全民共享經濟成長成果,其實可以做」,並舉出台灣過去的發放經驗,像是2009年馬政府發放的「消費券」3,600元,2020年蔡政府發的「振興三倍券」、「五倍券」及普發現金 6,000元等。並指出,美國總統川普也考慮
林祖嘉,若這次普發 10,000元「也不是很過分」,所需經費約 2,300億元,以歸屬於中央稅收所超徵的 3,757億元來說,扣除債務還本 1,000多億,還有 2,400億元可用,即便普發現金應還有剩。並建議政府參考「新加坡模式」,建立制度化機制,例如當超徵達 10%時部分用於還債,超過 15%則優先普發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