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今(10)日表示,即日起開放車輛法人於線上申辦車輛停駛業務,凡因故無法使用之車輛,申請停駛後可暫時免除燃料費及牌照稅,若車輛後續有使用道路需求,可至各縣市監理站辦理復駛。

公路局說明,即日起開放法人車主於監理服務網申辦「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法人車主登入監理服務網會員後,於線上提出機車或自用小型車停駛申請,並同時繳清汽燃費和交通違規罰鍰,在10日內將號牌及汽機車行照郵寄至監理站,即可完成登記。屆時,系統將自動寄送停駛證明供車主留存,若車輛後續有使用道路需求,應先至各縣市監理站辦理復駛。

公路局提醒,若車輛因故暫時無法使用,可先辦理停駛,停駛期間無須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及牌照稅。但登記停駛的車輛,不得行駛於道路,或是停在道路上,若申請停駛後仍違規上路,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處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公路局指出,過去已接連推出「自然人車主申辦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車牌報廢與撤銷線上申請服務」、「廢車回收一站通」等現象服務項目,截至113年止,已有20萬餘位用路人透過網路完成車輛變更申請,讓用路人辦理車輛變更不再受到時間和空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