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大法律的畢業生KANA日前發文分享,去年自己離開學校,沒有像多數人一樣從事律師等工作,而是選擇加入日系偶像團體當偶像,引發網友正反意見議論,也掀起「台大畢業當偶像丟臉嗎?」的討論。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選了一個不喜歡的工作過一生,才叫浪費時間,並直言,「台大法律畢業,做什麼都好,不要變成黃國昌就好」。
台灣偶像女團Primulav成員佳那(Kana-Kana 佳那)日前在Threads分享她與親戚的對話:「台大法律畢業後要做甚麼?考律師?還是去當總統啊?」、「我要當偶像!」,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直呼「太可愛了啦,真的是偶像」,但也有網友嗆聲,台大法律畢業,結果要當偶像,這種話說出口,不覺得丟臉嗎?
對此,呂秋遠在臉書發文表示,KANA的貼文引起某些人的撻伐,大概就是跟「博士畢業賣雞排」的概念一樣,為什麼要去當偶像?台大法律畢業,不是就是當律師、法官?最後選市長、當總統;「欸,不是,為什麼一定要按照你的意思才是對的?你住海邊,管很寬嗎?更何況,誰說台大法律系畢業就一定得要怎樣?」
呂秋遠提及,17年前他在律師訓練時,同學裡臥虎藏龍,「我這種算是邊緣人而已」,其中有位女同學是台大法律畢業、美國哈佛大學法律系碩士,早就被許多法律大所預定錄取,但後來她發現自己喜歡美食,就開了「美食家的自學之路」部落格,現在已是台灣美食界的重要評審,有自媒體頻道,也有自家美食產品,還出書。
「你說她浪費時間,我說你不了解什麼叫作時間」,呂秋遠指出,選了一個不喜歡的工作過一生,選了一個不喜歡的人而結婚,這才叫做浪費時間,那種「浪費時間、浪費資源」的說法,就像是認為上台大便可一帆風順、往後人生勝利、無往不利一樣的荒謬。
呂秋遠直言,「其實,台大法律畢業,做什麼都好,不要變成黃國昌這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