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家長指控鳳山區某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疑似不當對待幼兒一事,高雄市教育局今(6)日表示已依法進行調查,依情節最高可裁罰行為人60萬元並予以解聘且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幼兒園服務,幼兒園則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
教育局以書面說明,已於114年3月6日請該園進行校安通報,已立即請保留監視器畫面,並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進行調查,教育局也派員至該園檢視監視器畫面,另責請該園務必暫時不得讓該名教保服務人員接觸幼兒,並加強輔導幼兒心理情形,維護幼兒權益。
教育局強調,本案如調查屬實,依情節輕重最高可對行為人裁罰60萬元,倘情節重大則依法裁處幼兒園減招、停招、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行為人予以解聘且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幼兒園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