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人涉入的京華城容積收賄、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等弊案,4日首度傳喚木可公關行銷公司董事長李文娟,她否認犯罪,但承認柯文哲的總統競選總部政治獻金確實有匯入木可公司,並於選後用於支付木可員工薪水,還說「(柯文哲)肖像權本來就是合法的商業行為」。

受命法官許芳瑜訊問時,李文娟應訊時支支吾吾,答辯只憑口述也沒有書狀,對於起訴書的事實陳述方式,常無法精確答覆其意見,法官不悅質問:「妳好像昨天才收到起訴書?」李文娟的律師則指稱,李文娟可能因情緒不穩定而影響答辯,將再和李文娟溝通,並盡快在一週內對於證據能力、不爭執及爭執事項,提出書面意見。

李文娟是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的胞妹,兄妹共同管理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專戶,檢調查出,柯文哲為使資金任其所用,3人成立木可公關公司、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並由柯文哲實質掌控、李文宗兄妹管理,3人涉以木可名義向柯競總收取柯文哲的肖像授權金,以支付木可員工薪水、投資自媒體等名目侵占柯競總與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餘元。

李文娟的律師主張,李文娟沒有專業會計背景,不熟悉商業會計法的相關規定。李文娟自述,她大學唸國貿系,畢業後一直在外商公司從事秘書工作,後來在家帶小孩十幾年,新冠疫情前曾當過英文老師,2022年10月當木可掛名負責人之前,她是COSTCO大賣場的計時試吃員,時薪175元。

李文娟表示,李文宗2022年10月要求她擔任木可公司的登記負責人,設立後她雖是掛名負責人,沒有領薪水,因為沒有做事;2023年1月她正式接任木可董事長,月領8萬元薪水,平時只須每天做簡單的流水帳,交給會計人員何璦廷和會計師核對,原本不用向柯文哲報告帳務,大選後柯文哲才要求她要每月定期報告。

李文娟聲稱,她也有協助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發員工薪水、申報勞健保,都是依李文宗的指示匯給誰多少錢,不須向柯文哲報告;她無法介入財務調度,而柯文哲的肖像權授權給木可公司,確實有拿到柯文哲的同意書,但她未參與授權過程,但她認為「肖像權本來就是合法的商業行為,沒有違法」。律師則強調,檢方無法說明政治獻金是誰的財產。

律師辯稱,所謂政治獻金是候選人與政黨財產,而侵占罪要侵占他人之物,柯文哲怎麼侵占柯文哲?如此道理是「法律系大一或大二學生就該懂的基本觀念」。檢方反嗆,挪用政治獻金恐有背信刑責,辯方如要攻擊智識,而無視法律不容政治獻金被侵占或掏空,還請大律師發揮「大一、大二學到的法學知識」,審慎研究法律見解。

法官要求檢辯聚焦在本件案情,下次開庭別再提什麼大一、大二,並請辯方盡快補齊答辯書狀,諭知擇期續行李文娟的準備程序。法官3月起排定每週開1次庭,每次分別訊問2名被告,4日訊問李文娟與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定3月20日提訊柯文哲,從準備程序到審理程序共已暫定33次庭期。

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