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28)日宣布,台中新光三越公司已依規提送「建築物安全評估人員評估結果及安全防護施作完成報告」,針對安全無虞之樓層,有條件開放百貨人員暫時進出,預計自3月1日至3月6日開放6天,供館內報備核准之百貨員工進出取物。

台中市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該公司於2月21日已申請第一階段「安全評估人員進出計畫」評估計畫,已經相關專業技師等就建築物結構、室內裝修安全、水電配管、空調、消防、瓦斯等進行安全評估並施作安全防護措施。經檢視此次計畫開放現場樓層已提出因應計畫及安全維護設置,相關項目如外牆、結構等10項安全評估,並經專業技師簽證安全無虞,且已設置緊急應變中心,編列有消防組、安全防護班等。

另外,將會同機關包括警察局(第六分局)與消防局等共同協助此次開放作業、開放及管制區域、開放時間、開放對象及出入口管制方式等,包含一、開放及管制區域:就此次開放部分,除依規須封閉之區域為地上11、12樓(檢調調查蒐證區域),另13、14樓(含屋突層)因現場仍有玻璃碎片,不同意開放外,將開放的區域(取物樓層)為地下2樓至地上10樓。

預計開放6天(自3月1日至3月6日),開放時間為每日上午10時起至下午4時40分結束。另不同樓層有不同管制時間且採不同時段,開放不同樓層。另該時段之其它未開放樓層將封閉不得進入。開放對象僅限館內報備核准之百貨員工,不含一般民眾與無關人員。

都發局說明,因上述計畫已依規同意備查,新光三越公司預計於開放日3月1日上午9時30分在1樓入口處,先對外公開說明上述開放方式、人員管制方式等,另都發局已併並要求該公司應定期將執行成果向都發局報備。

都發局再次強調,新光三越公司應確實落實各項計畫之執行,亦需嚴格管控進出人員名單,簽到、簽退及控管人數,針對進入的百貨人員亦須依規全程配戴安全帽,且需有專門控管人員確實核對身分證明,禁止人員進入未開放樓層,另檢調管制樓層將由警察局及消防局派員進行管制,以維人員出入安全。

新光三越預計自3月1日至3月6日開放6天,供館內報備核准之百貨員工進出取物。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新光三越預計自3月1日至3月6日開放6天,供館內報備核准之百貨員工進出取物。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