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慈濟醫院開刀房護理師黃姓男子去年在PTT論壇爆料「醫院人員偷拍病患隱私」,卻遭檢警調查發現,偷拍者竟是他本人。台北地方法院考量他願意賠償受害者29萬元,已支付其中2萬元,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4個月徒刑,緩刑2年。

據警方調查,黃男於前年12月以iPhone拍攝一名女性病患接受胸部手術的過程,並在去年4月在PTT發文指控有護理師會在麻醉期間圍觀病患隱私部位,甚至拍照、搓揉,更聲稱「連小女孩小男孩的裸體也沒有被放過」。文中附上的病患裸露照片,被證實就是他本人所拍攝。

儘管黃男起初辯稱照片是從群組轉傳,為抗議不當行徑才公開,但檢警深入調查後確認,拍攝者和發文者皆為黃男本人。案發後女性病患提告,黃男才坦承犯行,遭檢方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拍攝性影像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指出,考量黃男無前科紀錄,且因一時失慮犯案,現已認罪並同意賠償被害人29萬元,目前已支付2萬元,因此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2年。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