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潮來臨,3日已有全台各選區共19個民團向中選會遞交第一階段罷免連署書,而後幾天也陸續有其他選區民團遞交,但傳出花蓮有戶政機關公務人員,挨家挨戶查訪罷免書是否由本人簽署,引發「查水表」爭議。對此,中選會今(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已正在查處中。

面對罷免,不斷傳出有國民黨執政縣市挾公務之便,利用戶政機關公職人員手持連署影本挨家挨戶查訪;另也有遭提議罷免民意代表服務處主任傳訊地方民眾,詢問是否有參與罷免連署,引發基層民眾人心惶惶。

中選會新聞稿表示,有關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人名冊及連署人名冊之查對,依選罷法規定,若是提議人非為原選舉區選舉人;提議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連署人非為原選舉區選舉人;連署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上開三者之查對,由主辦選舉委員會函請戶政機關依據戶籍登記資料為之。

此外,中選會提及,有關罷免提議人及連署人是否簽名或蓋章,以及提議人提議及連署人連署是否有偽造情事,是由主辦選舉委員會查對,尚非屬戶政機關查對事項。

中選會也說,在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第16條規定,主辦選舉委員會發現提議人名冊、連署人名冊有疑似代替簽名或蓋章情事,得寄送查詢單向當事人查詢是否為本人簽名或蓋章。有關提議人名冊、連署人名冊之查對作業,由主案選會會及戶政機關確實依據上開規定辦理。

有關「查水表」爭議,中選會強調,相關個案刻正查處中,又前開行為已違反上開法律規定,尚不得為之,始符法制。中選也說明,提議人名冊、連署人名冊因含個資,選務人員或戶政人員均不應攜出選舉委員會或戶政事務所外,或作其他不法用途,或法定用途外之利用,以免觸法而致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