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虎尾前年底發生29歲陳姓男子被父母與弟弟聯手摳挖鼻孔、喉嚨方式驅鬼,阻住呼吸道導致窒息死亡,雲林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決陳母3年6月,陳父與陳弟各2年、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書指出,陳男在冷凍工廠上班,前年因行為忽然異常,家人帶他就醫,因情況未能改善,後來四處求神問佛,認為他是遭鬼附身,必須摳挖鼻孔、喉嚨方式來驅魔。

陳男2023年12月1日凌晨又發病且不吃不喝,遭父親及弟弟合力壓制,被帶到家裡的神明廳驅魔,以強暴方式剝奪行動自由,再由母親用手伸入其喉嚨用力挖出「抓鬼」,期間約半小時,造成陳男舌根、後咽及下咽部出血、呼吸道阻住窒息昏厥,家人緊急送醫仍不治死亡。

法官指出,陳男父母及弟弟3人犯後均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考量3人職業、收入狀況、教育程度予以判刑。

雲林地院日前日前依刑法傷害致死罪,處陳母有期徒刑3年6月;陳父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0萬元,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陳弟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10萬元,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