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1日三讀通過「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刪減了2975億元、以及凍結2600億元,使得總預算歲出金額從原先3兆多元降至2兆9千多億元。由於本次總預算刪減以及凍結額度皆為史上最高,使得不少部會都表示相關業務推動恐受阻礙,財政部也說預算刪減恐影響統一發票開獎。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以下簡稱:事實查核中心)針對「預算刪減是否影響統一發票開獎」一事進行查證。
財政部日前表示,由於立法院中國國民黨黨團、以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通案刪減各部會委辦費10%,使得「統一發票給獎經費」被刪減18.5億元,而這恐將使統一發票中獎將金發放減少,進而影響民眾中獎權益。不過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則反擊財政部,稱發票獎金是法定預算,根本不能刪減,並批評財政部造謠。
委辦費刪減將影響中獎權益? 事實查核中心:影響「原先規劃」但中獎機率仍比去年高
事實查核中心說明,在財政部賦稅署預算書中,的確有編列「委辦費」184.8億元預算,其中有182.9億元將作為「統一發票獎金」,而統刪10%「委辦費」預估將減少360萬個500元獎金中獎機會。
不過事實查核中心也說,由於營業稅收入增加,使得114年度統一發票委辦費仍比去年149億多編列35億元,因此即使扣除統刪委辦費18.5億元,「統一發票中獎將金」仍比去年多出約16.5億元,同時刪減後預算仍開出來得獎也比去年多增開290萬個中獎機會。
因此,財政部所說「影響中獎權益」係指刪減後預算少於財政部的原先計畫,但民眾統一發票的中獎機率還是比去年高。
獎金是法定預算不得刪減? 事實查核中心:按照往例可刪減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統一發票獎金係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8條之規定,提撥營業稅3%作為經費來源依據,而這筆預算屬「法定預算」,因此無法進行刪減。
對此,事實查證中心表示,統一發票獎金確實是「法定預算」,但王鴻薇所述的法定預算正式名稱為「法律義務支出」,係指政府依法需負擔的經費,如人事、勞健保費用等等,因為是依法編列,所以無法刪減。主計總處編製的「114年總預算案法律義務支出明細表」中,也將財政部統一發票經費全數列入,因此是屬於法定預算。
不過,事實查核中心也指出,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將統一發票獎金是「依法編列的委辦事項」,與其他委辦費性有所不同,而在過去幾年,立法院都有刪減統一發票預算。如113年度立法院就通刪5%,使得統一發票委辦費從原先編列157.7億元變成149.8億元;112年度也是通刪5%,使得原編列委辦費從原先128.9億元變成122.9億元。
因此,統一發票獎金確實屬於「法定預算」,不過按照往年慣例,統一發票預算是可以刪減,「而立委與財政部說法,都各自呈現了部分事實。」
對於統一發票預算性質爭議,財政部接受事實查核中心採訪表示,財政部向來都不認為統一發票預算屬於「法定預算」,因此今年也將循往例,依通案決議刪減。至於有立委主張統一發票預算屬「法定預算」可不用刪減,財政部則說,如果這是立院一致性觀點,那麼他們也願意遵守立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