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亂象不斷,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備受爭議的《憲法訴訟法》,後因行政院考量有窒礙難行,報經總統賴清德核可後,於1月2日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10日投票表決維持原決議,13日咨請賴清德公布;賴清德已在今(23)日公布。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賴清德核批公布案時批示,本案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郭雅慧今日表示,立法院於 1 月 13日咨請總統公布《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修正條文,賴清德已在今日公布。

郭雅慧說明,賴清德在核批公布案時也批示,「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同時,並將上開批示內容函致五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