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挑燈夜戰,三讀通過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台灣經濟民主連合理事會今(23)日表示,藍白黨人在立法院對執政黨、對台灣發動焦土戰爭,面對國會情勢,「主動出擊,才是最佳的防守」,執政黨應該要主動開闢戰場,而不只是被動反應。立法院以完全沒有正反意見發言討論的方式,完成約 750 項預算刪減與凍結提案的表決,其程序違憲,其實質衝擊百工百業權益,因此對賴清德總統提出五項呼籲,「拒絕違憲預算」。
經民連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立法院刪減 2075 億、凍結逾 2600 億元,約占中央政府總預算金額的16%,可支配預算(扣除法定義務支出及一般性補助)的35%,其程序「決而未議」,依大法官釋字第 342 號解釋,未經憲法第六十三條之議決程序,是牴觸憲法的明顯重大瑕疵,其實質,衝擊政府各機構職能與百工百業權益。
經民連批評,立院甚且以受個案補助人民團體的創辦人,有出席青鳥集會為由,大行政治報復與言論審查,要求撤銷完全不相關的補助並追回款項,侵犯人民的言論、集會與結社自由。連同日前極度荒唐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與《選罷法》的修法,台灣民選政府的運作、社會安全制度的維繫與國民參政權的行使,正遭遇重大危機與挑戰,為此,對賴總統公開提出以下五項呼籲:
一、面對重大政治危機,總統應積極扮演國家領導人的角色。
二、以倒閣解散國會,解決政治僵局,以憲政運作建立信任投票制度。
三、依據預算法第五十四條,區分新舊計畫,決定過渡階段預算執行。
四、面對朝小野大的國會,賴政府應積極推動操之在己的行政命令全盤修正。
五、執政團隊應全面推動社會政策立法,扭轉被動防守的國會格局。
一、面對重大政治危機,總統應積極扮演國家領導人的角色
賴清德總統已於昨日透過社群媒體表示:「國防、外交、文化、社福、經濟、治安等,每一項政策和服務,都需要長年滴水穿石、不斷積累的投資,才能開花結果。隨意的凍結、中斷與削減,都會造成難以預測且深遠的負面影響;更會讓所有公部門的日常業務窒礙難行」「會請行政院盡速盤點窒礙難行之處,以及可能停擺的服務,向全體國人報告」「也要請在野黨再次審慎思考,讓國家能夠恢復穩定運作。」
站在國家元首的高度,賴總統前述對行政院的指示與對在野黨的呼籲都沒有錯,但是不足。人民已可預見,行政院研究清楚立法院決議窒礙難行之處提出覆議後,在野黨非常可能延續前二次覆議案作法,繼續「維持原決議」。請問此時總統的腹案是什麼?延續台灣民選政府繼續運作、不被癱瘓,延續「挺國軍、拚外交」的經費從何而來?如果立法院覆議結果不樂觀,那期待憲法法庭宣告總預算審議過程違憲,在《憲法訴訟法》爭議未解下,要8位大法官「扛起一切」定紛止爭責任,又怎容樂觀?
在此重大政治危機時刻,作為國家元首的賴總統,作為握有諾大國家權力與資源的行政首長的賴總統,作為宣誓要遵守憲法、守護憲法的賴總統,必須提出合憲合法的對策,以人民看得到的方式,擔負起守護憲法與民主體制的責任。
請賴總統思考,並在適當的時機向國人說明,如果立法院覆議維持原決議,賴政府在憲政體制上將採取何種法律或行政措施,在政治領導上又將如何號召、團結最大多數台灣人民,讓台灣民主體制與民選政府繼續正常運作,並有效阻止傅崐萁與黃國昌聯盟對台灣民主體制的進一步攻擊與侵蝕。
二、以倒閣解散國會,解決政治僵局,以憲政運作建立信任投票制度
針對此次中央政府預算案、《財政收支劃分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與《選罷法》修正此等嚴重違反民主程序且政治責任上無可執行的法案,在健全民主制度下,本應透過解散國會重新大選來化解政治僵局,並由人民做出最終決定。然而,受限於現行憲法增修條文只有在國會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投票後,總統方可被動解散國會。面對一個蠻橫,又心虛不敢提倒閣解散重選的國會多數黨,經濟民主連合建議以憲政運作建立信任投票制度。
其具體操作方式為,由行政院長提出覆議,並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出不信任案,再將此二提案連動處理。行政院長並宣示:1. 此非一般法案窒礙難行之覆議案,本於政治責任,完全無法接受在施行此等法律的前提下續任行政院長。2.就此等重大法案之政治決定,若覆議維持原議並要求行政院執行,則形同國會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基於對民主體制的忠誠及化解政治僵局的必要,國會多數黨有責任通過不信任案,透過國會解散重選,由人民做出最終決定。3.若國會多數黨不通過不信任案,即代表各方同意將此爭議擱置至下次大選決定,於此情形下,行政院長將本於國會否決不信任案之決定,暫不副署該法案。
三、依據預算法第五十四條,區分新舊計畫,決定過渡階段預算執行
或許有人擔心,若行政院長暫不副署預算案,那各級機關如何動支必要經費?其實,預算法第五十四條就總預算不能依第五十一條「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十五日前由總統公布」之例外狀況,已設有過渡補救措施。其中,支出部分「(一)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但依第八十八條規定辦理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二)前目以外計畫得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
根據前述規定,今年度總預算中,其屬常年慣性支出或原訂計畫者,可依去年度執行數(相當於決算數)執行;其屬新增計畫,而立法院17、20、21日院會已通過者,應可視為經立法院同意而動支;其屬新增計畫,而立法院17、20、21日院會未通過者,應可逐項提請立法院同意後動支。
四、面對朝小野大的國會,賴政府應積極推動操之在己的行政命令全盤修正
民主國家,行政、立法、司法各司其職,各有其法定權限。2024年大選,民主進步黨雖失去國會多數席次,但依然獲得人民託付,贏得總統大選握有行政權繼續執政。面對此情勢,賴政府實不應把朝小野大的國會當成主戰場,而應把操之在己的法規命令、行政規則全盤檢討修正,作為施展政策的重要場域。僅舉以下三例:
關於社會安全網的健全,如果《社會救助法》的修法,考慮國會情勢,暫時無法推動,那衛生福利部做為《社會救助法》的主管機關,是否也應認真研究《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該如何修正,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改善國家對社會底層貧苦無依者的救助?
關於國家安全的守護,立委沈伯洋將台灣公民陣線第二十六號公民政綱轉化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赴中納管」修正案,遭遇藍白黨人一再杯葛;但是,第二十四號公民政綱所提修改公務員誓詞,以「保衛台灣(台澎金馬)人民、效忠國家、保障人權、捍衛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為核心理念,其中關於軍人誓詞部分,現行法制規定於《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六十三條,這其實是國防部長權責內就可以做到的事。
關於經濟安全與防堵中資在台滲透,經民連專書《揭開中資滲透台灣的假面》,具體指出馬政府任內,直接投資、證券投資、貿易法軍民兩用戰略性物資管制清單、對中技術合作及投資禁止類項目等四大法規漏洞。這些都是經濟部與金管會行政命令就可以改的,去年五月兩位閣員上任前,經民連已請卓榮泰院長轉交該書予經濟部長與金管會主委,迄今已半年。
五、執政團隊應全面推動社會政策立法,扭轉被動防守的國會格局
藍白黨人在立法院對執政黨、對台灣發動焦土戰爭,其主動權在藍白黨人手上。但是,主動出擊,才是最佳的防守。正如經民連除針對民主倒退法案,號召民眾到立法院抗議,以為防堵外;我們也主動出擊,到地方舉辦濫權立委究責會,在地公民們也開始展開罷免運動,未來經民連還會發動落選運動。同理,面對國會情勢,執政黨也應該要主動開闢戰場,而不只是被動反應。我們認為,強化國家安全的立法雖受阻於藍白聯盟,但民主進步黨的黨綱與歷來各項政策倡議,在國會未必全然無法推動,尤其是系統性的社會政治改革與社會政策立法。
經民連指出,高齡化社會是癥結,老人的照顧、長照三點零,連動到青年的負擔,少子化的趨勢更會加重未來世代的負擔。青年人有希望的未來,有值得捍衛的生活,也才願意挺身捍衛民主,保衛國家。高房價與低勞動條件正是共同體團結的隱憂,政治虛無化的推手與中共統戰的溫床。
經民連強調,相對地,維護租屋者權益、推動社會住宅、提高薪資水準、改善幼兒照顧與托育環境,才能讓年輕人對未來有希望,讓中壯世代有餘裕。這是社會團結,也是民主防衛。請以社會經濟民主,推動社會政治改革,請以全面社會政策立法,扭轉被動防守的國會格局。「我們不相信、藍白黨人敢全面杯葛這些立法,而當這些政策成為法律明文,也才不用擔心預算遭藍白黨人恣意刪除」。
經民連呼籲,行政院長提出覆議,並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出不信任案,再將此二提案連動處理。 圖:經民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