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人涉入京華城容積弊案、政治獻金侵占案被依收賄、圖利、公益侵占等罪起訴,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北院今(23)天上午9點30分首度開庭,先傳喚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及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李文宗在押,由北院上午提訊,李文宗也是此次3人中不認罪的,他的陳述備受關注。

目前被檢方起訴後繼續遭羈押的被告除了柯文哲、李文宗,還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另同案未被羈押的被告除了彭振聲、邵琇珮,還有應曉薇的助理吳順民、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關董事長李文娟、精華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端木正。

台北地檢署12月26日起訴後移審北院,北院二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應曉薇3000萬元、沈慶京1億元、李文宗2000萬元,但北檢二度提起抗告成功,高等法院發回北院更裁,北院第三度召開羈押庭,柯文哲等4人被改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

根據起訴,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求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求刑5年;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求刑6年;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求刑2年6月。李文宗則涉犯收受賄賂罪,求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求刑5年;背信罪則求刑2年4月。

彭振聲部分,因犯後態度尚可,就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建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因於偵查中已自白犯罪,請求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邵琇珮則是涉犯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因犯後態度佳,且已自白犯罪,檢方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5年,並以符合證人保護法為減刑事由,請求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諭知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