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經營「新板傑仕堡」時涉嫌圖利關係企業,為其支出裝潢費工程款項,使新壽損失近新台幣1億元,新北檢近日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吳東進,求刑5年。
檢調調查,新光人壽獲土地地上權,投資興建「新板傑仕堡」後,時任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涉嫌挪用大樓空間、擅自追加工程款等,打造傑仕堡健身公司經營的豪華健身房,沒有為新光人壽最大利益考量。
檢方指出,吳東進用新光人壽資金為自己控制的獨立公司傑仕堡健身公司支出裝潢設備費用,將新光人壽與傑仕堡健身公司利益混在一起,形同以公濟私,嚴重破壞金融保險業經營穩定,依保險法特別背信罪、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罪等起訴,經考量其犯行及年近80歲等因素,向法院建請求刑5年。
同案被起訴包含新光人壽不動產管理部前副總經理盧麒堯、林偉傑,及新光人壽不動產管理部資深協理張良梓。檢方認為盧麒堯、林偉傑、張良梓等人為新光人壽高階職員,配合長官從事違法行為,破壞金融體系,建請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