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7)日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通案審理部分,藍白黨團衝著各部會媒體宣傳費過度集中所謂的綠色媒體,通過民眾黨統刪60%媒體宣傳費,監察院等4單位媒宣費用全數刪除。此外, 因此要求媒宣費採限制性招標者,金額需限縮至各單位年度預算的1成以內。

其中關於媒體部分,民眾黨提案,針對中央各機關及所屬,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除另有預算案決議外,統刪60%。其中,監察院、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全數刪除)。

對於媒體宣傳會過度集中特定媒體,院會也表決通過國民黨團提出的數個主決議,包括,為利政府經費花在刀口上,發揮更大財政效益,並避免政府機關、事業機構圖利特定媒體。因此要求各政府機關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所編列之政策宣導費用,由單一媒體含相關企業,該年度得標金額合計不得超過該部會該項預算金額的5%。

農業部、勞動部等部分部會利用基金中之推展費挪用相關經費,且於媒宣費之使用上大多採限制性招標並且高度集中於特定媒體。為了讓政策宣傳管道更加多元,因此要求媒宣費採限制性招標者,金額需限縮至各單位年度預算的1成以內,並自115 年度起,預算書增加表列推展費預算,以利國會監督。

決議也要求,應注意避免集中特定廠商且得標數量之前三名廠商不超過標案10%、限制性招標之採購案不應超過20%之現象,以維持媒體政策之衡平性。

決議要求,各主管機關應作成每季及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傳費預算分析報告,包括得標廠商和標案金額、宣導成效等分析資訊,公布於主計總處網站專區及各主管機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