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結京華城案等弊案,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等4人二度交保遭撤銷,台灣高等法院11日深夜駁回抗告,4人確定續押禁見3個月。另外,北檢在偵查時,聲請扣押應曉薇名下總價5727萬元的北市房產,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准,而應曉薇提出抗告後,遭高院駁回確定。
北檢起訴認定,應曉薇於2017年至2022年間陸續收受慶京賄賂5250萬元,要求市府將京華城容積案送入都委會研議,請託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放水幫忙,為鼎越召開多次協調會與便當會,護航鼎越取得京華城20%容積獎勵與建照,北檢後續向北院聲請扣押應曉薇名下位於北市、彰化的不動產以及存款。
不過,北院審理後,裁准扣押應曉薇於北市總價高達5727萬元的房產,且價值已超過犯罪所得,法官因此認為,沒有再扣押應曉薇的其他不動產、存款及股份的必要,此三部分因此不予准許。案經應曉薇抗告,她主張自己是行使議員的問政職權,對京華城容積率並無實質影響,
應曉薇堅稱,她所收受的金額為捐款性質,並非賄款,認為檢方扣押無理,因此提出抗告。高院則認為,北院的原裁定已有相當情資、線報或跡象等,因此可合理相信她涉嫌收賄5000多萬,且形式扣押僅在判斷有無實施扣押強制處分的必要,無須採嚴格證明法則,高院認定北院裁定並無違法或不當,也未違反比例原則,因此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