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運租車平台 iRent 要求會員提供個人資料,並無償分享給32家關係企業,否則便無法在該平台執行任何動作,遭消基會質疑是「霸王條款」。對此,公路局查核後認定和運公司行為不具合理性與必要性,要求和運公司立即關閉上傳消費者資料至集團資料系統,未來也要讓消費者能自行決定是否分享個人資料。
消費者保護基金會日前質疑和運租車平台iRent要求消費者提供姓名、電話、住址、信用卡、身分證、駕照、電子簽名、家人資料及公司電話等多項「超越租用汽車必備的資料範圍」的個人資料,並無償提供給同集團的 32家關係企業,已然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若消費者不同意和運公司運用其個資,便無法註冊會員及租用汽機車,根本是「霸王條款」。
公路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對此聯合資訊、政風及委外資訊廠商達文西個資暨高科技法律事務所等相關人員至和運公司查核。公路局指出,和運租車平台 iRent 雖經當事人同意,將消費者個人資料上傳分享與同集團關係企業使用,但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並不明確,且和運公司當日無法提供佐證資料,故要求和運公司於17日前補正資料。
公路局下令,和運公司須立即關閉將消費者資料上傳至集團內共同行銷資料系統功能,未來也要調整「隱私條款」顯示方式,讓消費者自行勾選是否同意將個人資訊分享給企業內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