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被停職的前新竹市長高虹安,就博士論文一事先前提告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誹謗不起訴,反遭陳時奮反告誣告罪,一審被判10月,高虹安上訴,高院今(9)日首次就此案開庭審理,高虹安也現身台灣高等法院,對於媒體的種種提問,高虹安僅回「謝謝」,隨後便直接進入法院。
此外,高虹安因立法院公費助理費案,被控偽造文書並私吞助理費,一審遭判處7年4個月有期徒刑,並被褫奪公權4年。針對此案,高虹安同樣提出上訴,並聲請憲法法庭審查《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是否違憲。高院已裁定暫停審理,等待釋憲結果。
這是憲法法庭受理釋憲聲請後,高虹安首次現身法院,外界對她是否有進一步法律策略倍感好奇,但高虹安選擇保持沉默,快速完成庭前程序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