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及幹部涉長期收受中國金援發展組織、吸收軍職背景人員、籌建武裝部隊、刺蒐國軍營區與軍事據點並謀求發動武裝攻擊,業經檢察機關依國安法起訴。內政部今(8)日表示,復康聯盟黨的行為構成危害國家安全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將依憲法增修條文及政黨法憲法法庭聲請解散。同時,內政部也將會同國防部與外交部,就防堵中國對台滲透與外國使館維安等相關事宜進行討論。

復康聯盟黨主席屈宏義遭控收中國資金,吸收退役軍人擔任幹部,除找人參選立委,還到美國在台協會及4處軍事基地拍照、繪製座標圖交給中方,檢方偵辦後依違反國安法等將屈男等7人起訴。屈宏義遭檢方聲押獲准並羈押至今,其餘人限制出境出海,全案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審理中。

內政部說明,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根據政黨法第26條規定,政黨有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之情事應予解散者,由主管機關檢具相關事證,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

據媒體報導,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屈宏義因違反國安法,業經法院裁定羈押;戴姓副主席、黃姓中央常務執行委員、廖姓中央執行委員亦共同涉案,該政黨已有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的情形。

內政部指出,復康聯盟黨負責人屈宏義為我國退役軍官,然其結合在軍中訓練與人際網絡,收受中國金援、吸收具軍職背景人員發展組織並充當內應,甚至謀劃組織武裝單位,意圖攻擊我軍事據點及外國駐處,此類以國家培育之專長技能破壞國家安定之行為,惡行重大,應予嚴懲。

內政部重申,政黨的組織及運作應符合民主原則,並恪遵憲法規定及維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屈宏義透過由政黨從事前述不法情事,不僅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造成威脅,也已違反憲法與政黨法所欲保障的政黨發展權利,內政部將依政黨法聲請政黨違憲解散。

內政部呼籲民眾組織政黨及從事相關活動,應拒絕中共利誘操控而淪為統戰工具,切莫從事有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