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遭起訴及羈押禁見,柯文哲曾對外允諾會將木可公司匯給他的450萬肖像權費全數捐出。然而。週刊報導揭露,柯文哲根本沒捐出去,實際上拿部分金額給兒子買股票。不過民眾黨陣營7日公布捐款單據證明450萬早就全部捐出。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案發後捐款救不了柯文哲,最高法院過去判例已明確揭示。
木可公關公司去年8月被踢爆以「肖像使用權」名義匯款450萬元到柯文哲私人帳戶,柯文哲當時聲稱,自己不知情,會將該筆金額全數捐出做公益。然而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揭露,柯文哲將其中的244萬元給兒子買股票,剩餘款項仍在柯文哲的帳戶;柯文哲到案後堅稱450萬元已捐社福團體,接押庭時又改口說有用來買股票。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7日公開捐款單據,並列出彰化縣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華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人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中華民國喜願協會等7個社福團體名單,合計捐贈450萬元整。陳智菡聲稱,柯文哲是因為不想牽扯到對方,如今只好將資訊公開。
對此,黃帝穎在臉書發文指出:「民眾黨今天拿柯文哲捐款450萬元表格怒嗆週刊,但侵佔罪是即成犯,並不會因為案發後才捐款,影響犯罪的成立。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2021號判決明確揭示,『侵占罪係即成犯,凡對自己持有他人所有物,有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時,即應構成犯罪,縱事後將侵占之物歸還,亦無解於該罪名之成立』。」
黃帝穎續指:「台北地院羈押庭上,針對被起訴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柯文哲被訊問將政治獻金挪出244萬元新台幣,到柯傅堯帳戶投資買股票問題,柯文哲當庭說,他出來後問陳佩琪,才知錢轉給兒子買股票,這部分他不爭執。將政治獻金挪為私用是客觀事實,民眾黨提出案發後才捐款450萬元表格,反而凸顯柯文哲拿了不該拿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