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控立委任內涉浮報助理費、加班費詐領公款,一審遭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案件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不過,高院認為立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有違憲爭議,停止審理本案,聲請憲法法庭宣告該條文違憲。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稱,高虹安案恐給民眾黨一個跟藍營分手的理由。對此,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今(3日)嗆,涉案訴訟判決有200多筆,但僅有高虹安案遭重判,台灣司法不應看人辦案,並批綠委少在那邊鬼扯、見縫插針。

民眾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黨團8位立委黃國昌、黃珊珊、陳昭姿、吳春城、麥玉珍、林國成、林憶君、張啓楷及黨秘書長周榆修、黨團主任陳智菡都出席。

被問到對於高虹安案停審,高院聲請釋憲一事,鍾佳濱認為,這是給民眾黨一個跟國民黨分手的理由?黃國昌先是反問,誰說的?「對不起喔,那位對女性立委性暴力攻擊犯所講的話,老實講,沒什麼評論必要」。

黃國昌指出,針對立法院組織法32條是否有違憲疑慮,老實說,民眾黨團真的不是那麼了解,為什麼?因為那法很早以前就修了,可能要問一下立院資格最老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可能會比較清楚一點。

黃國昌表示,第二部分,比較嚴肅地講,就立委助理費制度或地方民意代表助理費制度,要通盤加以檢討的事,正是這聲請給大家最大啟發,但到目前為止還沒到那個階段,希望但憲法法庭是否受理,這跟憲法訴訟法一點關係都沒有。

周榆修則說,從高院這幾位法官昨天新聞露出可以看到,已經開始從實務經驗跟制度上需要相互補強的地方開始去思考,到底這件事應從本質面、制度面去尋求正本清源方法,也看到對高虹安擔任委員時,非常不公平的地方是,涉案訴訟判決有200餘筆,但僅有高虹安這一案遭到重判。

周榆修批,台灣司法的量刑標準,若這樣針對性是看人在辦案,如同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案子一樣,再次強調,高虹安在委員任內,有實際加班事實,甚至自掏腰包經費遠超過一審法院判決,「我們也期待能朝這方向發展」。

周榆修表示,不過,也要正告民進黨這些立委,例如鍾佳濱之流等,少在那邊鬼扯、見縫插針,「民進黨51部隊,根本是沒有用的51席」,再講一次,少在那邊鬼扯、見獵心喜。

民眾黨主席、黨團總召黃國昌。   圖:周煊惠 /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