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假帳案遭起訴,台北地院2日三度召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對此,前國民黨考紀會主委、律師葉慶元表示,地方法院的裁判,須受上級法院拘束,高院既已兩度撤銷地院交保裁定,「真的是沒有不羈押的空間。」
葉慶元2日發文表示,台北地院第2次裁定,雖提高交保金到7000萬,並要求柯文哲戴電子腳鐐,但對於高院前一次裁定的第一點(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4人均涉犯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似乎並未提供充足的回應,高院此次就具體點出,柯文哲等人在檢察官發動偵查之前疑涉勾串、滅證的行為,要求地院在裁定是否羈押時,必須針對如何避免勾串、滅證加以考量。
葉慶元說明,地方法院的裁判,必須受到上級法院的拘束,本案高院既然已兩度撤銷地院交保的裁定,並點出柯文哲等被告具體涉及勾串、滅證的行為,地院應會做成羈押的裁定,不大可能會再度准許柯文哲等被告交保。
至於抗告次數,葉慶元指出,刑事訴訟法並沒有特別次數的限制,若地院裁定羈押,則換成被告可以抗告。如果仍裁定交保,地檢還是可以抗告。上次這樣的例子,是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貪瀆案,同樣也是地院兩度做成交保裁定,且兩度遭到高院撤銷發回地院,最後地院才裁定羈押。
葉慶元補充,史上最多次發回更裁是,開車衝撞總統府的砂石車駕駛張德正案,五度撤銷發回,最後30萬交保。而樂陞案被告許金龍,四度撤銷發回,最後裁定羈押。
葉慶元臉書發文。 圖:截自葉慶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