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注意!自用汽車及機車汽燃費每年7月開徵,但仍有汽、機車未依期限繳納,補繳期限今(31)日為最後一天,公路局提醒,逾期不繳將罰300到3000元,並移送強制執行。民眾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等機構繳納,或使用線上支付等管道繳納。
公路局指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目前仍有汽機車車主未依期限繳納汽燃費,公路局日前陸續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今日。公路局提醒,超過今天逾期未繳,除將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後續將未繳納金額移送強制執行。
至於繳費方式,公路局表示,民眾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元大行動等APP。另民眾也可向監理機關洽詢是否有欠費和補繳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